日前,长江一线水域14家海事管理机构首次联合开展交通安全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共同整治水上交通安全突出违法行为,保障长江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专项整治活动将持续至7月20日。

14家海事管理机构包括上海海事局、长江海事局等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机构,以及沿线省(市)地方海事局。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将大力整治船舶未按规定开启和使用AIS设备、船舶未按规定落实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船舶标志不符、船舶配员不足、砂石船舶超载运输、违法采砂6项突出违法行为。

针对情节严重、屡查不改的违法船舶和责任人员,14家海事管理机构将采取禁止船舶离港,暂扣、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等措施,督促公司强化整改落实和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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