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下午,为了全面贯彻实施《海船船员培训大纲》,海南海事局在局机关3楼会议室召开了《海南船员培训大纲》实施工作宣贯会,辖区的航海院校、船员培训机构、船员服务机构、航运公司和各分支局的代表共35人参加了会议。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3月7日颁布了我国第一部《海船船员培训大纲》,并于2017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培训大纲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建立应用型船员培养模式,建立健全船员教育培训规范标准的一项重要举措。解读培训大纲并深入理解大纲内容将对辖区有效履行《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进一步规范海船船员培训行为,提高船员培训质量有很大帮助。在宣贯会上,海南海事局船员管理处首先解读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4月25日下发的关于实施《海船船员培训大纲》的通知精神,对5月1日后船员培训机构培训开班的条件、开展培训课程论证的要求、提交海事管理机构进行课程确认的材料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讲解;接着考试中心的主考官通报了《海船船员培训大纲》的梳理情况,重点对培训大纲和现行的考试大纲在知识点、培训课时等方面的差异性进行解读。

海南海事局船员管理处欧阳雄处长在做总结发言时指出培训课程确认工作是现阶段船员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有以下特点:一是实施的时间紧。部局4月25日下发实施《海船船员培训大纲》的通知,其中并没有设置此项工作的过渡期,而要求自2017年5月1日起,船员培训机构对新招录的学员应按照《培训大纲》要求开展培训。二是任务重。课程的编制、论证和确认工作工作量大,需要的准备时间较长。三是专业性强。课程确认包括对航海院校的人才培训方案、课程标准、教材、教学方式、师资、课时分配和资源保障等方面的全面详细的论证和审核工作,专业性强,需要大量的具备航海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教学管理经历的人员共同完成。四是社会影响较大。根据规定,从5月1日起,未通过海南海事局确认课程的,不得开班培训,确认工作是否顺利开展将对院校的教学计划和广大船员的培训计划产生重大的影响。船员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培训机的协调沟通,精心组织做好培训课程确认工作。参与课程确认的专家要严格把关,认真核实课程安排对实施培训大纲的覆盖性、符合性和可行性,同心协力以课程确认为契机促进辖区船员的培训质量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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