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广澳港区工程施工通航安全管理,有效落实水上交通管制措施,2017年6月14日上午,汕头海事局召集广澳港区二期航道建设施工单位,东、西防波堤建设施工单位和2万吨石化码头建设等项目施工单位及汕头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暹罗燃气能源有限公司等港口运营单位在广澳施工现场召开“广澳港区工程施工通航安全协调会”及“安全生产月”送知识进工地活动。

会上,各施工项目单位介绍了施工进度和存在问题;指挥中心指出水上交通管控中施工船舶施工活动存在问题并进行分析,提出要求;同时对施工船舶防台注意事项进行安全提醒和指导;广澳海事处就日常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法。最后通航处就有关问题提出了安全要求:一是落实广澳港区港口建设施工期间,港口运营优先原则,在有船舶进出港靠离泊时,施工船舶必须撤离航道、港池水域;施工项目单位与港口调度、码头企业建立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确保沟通渠道畅通,提前落实安全措施;二是切实落实通航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港口正常运营安全和水上施工作业的安全;各项目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通航安全管理机制的制定和落实,指定安全责任人、联络人,切实把管理责任落实到一线、落实到所有施工船舶,确保施工船舶和过往船舶安全,确保人身安全;三是汇总就施工船舶存在的锚标问题、AIS开启问题、施工船舶防台、进港船舶与施工船舶协调问题就一一针对性提出要求,要求各施工单位要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审批中的审批意见和安全要求落实到船舶、落实到船长,做好施工船舶与营运码头之间相互协调,共同维护好广澳港区通航秩序。

会议还进行“安全生产月”送知识进工地活动,主讲人员将水工项目管控措施原则及要求,施工船舶安全自查,防碍航物措施,防范船舶间碰撞风险的措施,防范人员坠水风险的措施等几方面的内容进行讲解。

此次活动明确了广澳港区港口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和港口运营安全协调关系,施工项目之间的施工安全协调关系,落实了通航安全主体责任,促进施工期安全措施的落实,对维护广澳港区港口工程施工期间通航安全秩序,推进“头号工程”建设具有较大的意义,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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