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州海事局发布通告,采取九大举措,力保洪水期船舶航行与停泊安全。

针对荆州辖区长江干线已进入主汛期,通航环境复杂,荆州海事组织对辖区通航环境进行认真分析,提出针对性预防措施,并进行广泛宣传与现场巡查。提醒各船舶停泊时要在划定的停泊区内,留足安全距离,正确显示信号,及时检查锚、锚链等设备,加强人员值守。船舶应在规定的航道内航行,严禁淌航,不可贪缓流而过分靠近堤岸行驶。船舶经过桥区、施工水域时要保持一定的横距,通过大桥、架空电缆等跨江建筑物和设施时,要提前精确计算本船水线以上高度与跨江建筑物净空高度。各船舶合理配载,严禁超载运输;尤其是渡船要杜绝超载及装载不均,旅客按规定穿着救生器材,航行时加强与过往船舶联系,落实恶劣气况下的禁限航措施,以策安全。载运危险品船舶应做好高温天气的喷淋降温措施,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同时提醒非船员及船员家属未经水上专业技能培训,不得随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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