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莆田海事局上半年共征收港口建设费3097.27万元,同比增长68.50%,创半年度征收额历史新高。其中:海事机构直收450.78万元,船舶代理代收2642.69万元,港口经营人代收3.80万元。

一是莆田海事局严格按照福建海事局的工作要求以及执行相关征收管理规定,做好“三抓”来提升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水平:抓基础规范,提高征管成效;抓代收管理,提高代收效率;抓稽查工作,提高稽查效绩。二是加大宣传,通过宣传手册、现场走访等多种形式向船员、码头及相关货主宣贯港口建设费相关法律法规,从源头上提高港建费征管水平。三是加强港口附近水域的日常与不定期巡航巡查,按照港建费“三必查”要求核查船舶的港建费缴纳情况,重点打击靠离港虚报或漏报货物的船舶,避免偷逃。四是加强对现场情况的稽查,执法人员及时做好稽查记录、填写现场核查表,纳入稽查档案资料管理,对问题船舶采取当场卸载、禁止离港等强制措施。

下一步,该局将结合对征收港口建设费的日常监督管理情况,认真评估代收单位和各个海事处的征收工作质量,切实提升莆田海事港建费征管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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