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长江经济带范围内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将保护“母亲河”的措施遇水生根,按照常州市人民政府和镇江市人民政府要求,长航公安局镇江分局统一部署,7月28日凌晨0时起,常州派出所组织警力配合常州海事开始了长江孢子洲过驳区“百艘浮吊”专项整治工作,在该水域形成了24小时巡江驱赶浮吊和过驳大船的联动机制。

在向浮吊业主和过驳船舶宣传中,民警和海事执法人员将200余份《关于开展长江孢子州水上过驳作业专项整治的通告》和《关于关停取缔孢子州水上过驳区的通告》发放至过驳区浮吊业主及来往过驳船主手中。告知过驳区业主从2017年7月28日起全面禁止砂石运输船舶进入孢子州水上过驳区。8月1日零时起全面禁止孢子州水上过驳作业区过驳作业,同时禁止所有砂石运输船舶在长江71号浮至77号浮水域内抛锚。期间,业主可自行带相关证件,前往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咨询、洽谈,签订拆解或者撤离协议。此次专项行动打响了长江孢子州水上过驳作业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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