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抚州市地方海事局在南城县洪门水库进行巡航检查时,发现南城县洪门镇村民邓某利用自有农用船舶在洪门水库水域进行非法载客航行。该局海事执法人员当场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并下达了《海事违法行为通知书》,严禁该船用于载客航行。

由于夏季水上旅游需求较为旺盛,洪门水库农用船、渔船非法载客行为有所抬头。为确保辖区夏季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该局采取封堵和严管相结合,大力整治农用船、渔船非法载客行为。一是加大库区巡航检查力度,增加水上巡查频次,延长巡查时间,针对库区水上非法载客高发水域,进行现场蹲守、重点检查,并联合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农用船、渔船非法载客行为;二是将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函告当地政府,督促行业部门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同时严格源头管理,督促洪门镇政府认真履行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职责,与相关农用船船主签订了《严禁非法载客保证书》,增强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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