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政府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的要求,广西海事局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了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综合治理行动。4月1日至6月30日为部署自查阶段,局属各单位认真开展了动员部署,全面摸排辖区危防类安全风险,建立辖区危险货物信息资料库,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管理自查自纠,指导企业开展应急演习演练。期间,广西海事局共督促指导辖区20家危险货物水运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开展船载危险货物现场检查195艘次,滞留危险品船舶2艘,发现存在船检质量缺陷的散化船1艘;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35次,集装箱开箱检查53箱次;检查水上加油站、供油企业23家,供受油作业现场检查35次;安全监管海上原油过驳母船11艘次,过驳原油255.8万吨。

目前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综合治理已经进入到集中整治阶段,广西海事局在上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推进了综合执法行动的开展。

一是继续狠抓安全隐患整改治理,认真跟踪企业自查和现场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治理情况,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为常态。

二是集中实施对公司安全管理、船检质量、船舶作业、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的运行“两张皮”现象,以及船舶管理公司“代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与防污染主体责任,形成源头管理和现场检查有效结合的监管模式。

三是对到港的危险货物船舶尤其是油船、散装液体化学品船开展专项的安全检查,形成打击船载危险货物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集中查处危险货物瞒报谎报、违法违规作业、船舶不适航、货物不适装等行为。

四是加强恶劣天气情况下安全监管。针对当前高温、台风、雷雨大风和洪水频发的季节性特点,充分利用AIS、VTS、CCTV等信息化手段,结合现场检查,加大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动态监管和监督检查力度。

五是加强危险化学品船舶船员履职能力的监督检查,开展危险货物申报员、集装箱装箱检查员的从业资格管理,督促供油作业单位和清污单位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演练,确保从业人员持续满足安全与防污染技能要求。

六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深化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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