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已于2017年7月1日实施,为保障汛期高温期间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安庆港区海事处到辖区各码头开展安全宣传,检查辖区到港船舶安全自查有关事项落实情况。

2017年8月11日上午,安庆港区海事处执法人员冒高温酷暑来到辖区集装箱码头,首先向到港集装箱船舶通报了长江局近期安全形势,要求船方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随后,执法人员向各船舶、船员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船舶开航前自查的有关事项的通知》,告知船员务必增强安全责任感,开航前责任船员应严格按照《船舶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中项目,对船舶安全技术状况和车辆旅客装载情况认真自查,并由船长签字确认;填写好的《船舶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应在船保存2年。最后,就船舶开航前安全自查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叮嘱船员切实注意航行、停泊安全。

今年高温期间,安庆港区海事处连续15天在近40℃的高温气况下持续为20余艘到港集装箱船舶开展现场检查,并做好安全宣传。近几年,安庆港区海事处不断创新监管模式,主动“上菜”,当好“四员”,实现到港集装箱船舶精准化监管与服务。 一是做集装箱企业“联络员”。安庆港区海事联系走访辖区内集装箱运输港航企业、代理单位,征求管理服务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海事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服务地方港航经济发展。通过落实交通部“放管服”政策,改进监管方法,安庆港区海事已基本上实现集装箱船舶到港“最多跑一次”的目标。二是做集装箱船舶“体检员”。安庆港区海事处与安庆海事局安检专班结对共建,充分利用船舶报告系统、电子巡航系统,分析船舶诚信度,科学合理的统筹安排,在不影响集装箱船舶作业、不耽误船期的情况下有针对性为到港船舶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安庆港内集装箱船舶适航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并连续为安庆至上海精品集装箱航线、安庆至重庆直达集装箱航线等安庆市政府重点工程护航。三是做集装箱船员“培训员”。安庆港区海事充分利用船员流动课堂为集装箱船舶船员培训,将法律法规和事故案例传递到船头,让船员有更多安全知识的“获得感”。针对不同季节、不同水情,安庆港区海事对到港集装箱船舶船员开展各类培训100余次,培训船员260余人次,让船员及时了解安庆港水情新变化,掌握法规新要求。四是做安全信息“快递员”。安庆港区海事通过“两微一端”,及时为船舶提供辖区水文、气象等恶劣天气安全预警信息,在极端恶劣天气条件下发布禁航指令,多次成功应对港内“6.5”“4.30”风灾等恶劣天气,做到港内集装箱船舶三年航行作业安全、无事故。

安庆港区海事处主动服务,开展集装箱船舶安全监管研究,创新集装箱船舶监管模式,保障了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服务了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为长江黄金水道贡献了力量。(安庆港区海事处:周立献 ,杨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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