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0日上午,马鞍山海事处到执法大队开展船舶安全检查宣传工作,处监管科执法人员向执法大队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船舶安全监督工作程序》、《船舶安全监督选船标准(试行)》的内容,就其中的重点条款进行了解读,并对下一步大队如何按照新规定开展工作,进行详细讲解,包括安检范围、检查报告、行动代码处理、滞留复查及跟踪检查、信息通报反馈等,最后解答大队执法人员对于新规定提出的疑惑。

我处将按照新要求,继续开展安全监管工作,以保证辖区水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马鞍山海事处 鲁媛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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