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纳沙”和“海棠”双台风来袭,给上海带来一定风雨影响。根据《关于做好今年第9号和第10号双台风相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青浦区地方海事处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有效保障双台风期间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稳定。

一是利用VHF甚高频播报、电话通知、登船告知、LED显示屏播放等多种有效方式,及时发布台风预警信息,提醒船员做好防范措施,在航期间舱面人员规范穿着救生衣,密切注意天气情况,必要时停船避风,切勿冒险航行;二是深入辖区码头企业、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点、渡口渡船、水上旅游单位等,传达《通知》精神,重点检查消防救生设备、船舶系泊设施、码头装卸机械、防汛墙和消防通道等,督促指导落实防汛防台预防措施,必要时停止一切水上活动;三是结合CCTV视频监控系统,加大巡航检查力度,掌握辖区水域动态,保障通航安全,同时加强停泊区船舶安全管理,现场维护停泊秩序,确保船舶停泊有序;四是加强内部自查工作,加固海巡艇系泊设施,提前检查维护通讯设施、执法车辆、海巡艇等,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时刻关注台风气象信息,确保各种突发状况应对及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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