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的绿色发展、生态保护,这是时代的命题。扼守扬子江头的南京海事人,牢记使命,顺势而为,正以求真务实、创新创优的姿态,积极推进“263”行动计划,书写“绿”的篇章。

制定专项方案 为“263”行动提供制度保障

2016年7月,江苏省、南京市相继出台“263”专项行动方案,对长江下游水上综合治理有了“时间表”、“线路图”;2017年5月,《长江委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正式公布,为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领导保障。

面对新的任务要求,南京海事局紧贴辖区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先后制定了南京海事局《“263”专项行动暨船舶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行动纲领;与南京大学、中船重工签署长江危化品应急处置、VTS系统多功能开发等战略合作协议,为全力打造绿色长江、智慧海事,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和技术保障。

联合多方资源 有效预防港口和船舶污染发生

南京地区经济发达,社会保障资源多。对此,南京海事局充分借助这一优势,多层次、多渠道地争取地方各级政府、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支持,先后建造了溢油应急设备库、监管救助基地、海事业务用房,添置了部分海巡艇、趸船等装备。

同时,与港口、环保、水利、安检、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联手,有序推进了长江沿岸危化品码头扬尘治理、油气回收等工作;建立了船舶垃圾、洗舱水、残油等污染物上岸接收、转运、处置运行机制,在所有港口、修造船厂建设船舶污水、垃圾接收设施;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管理,对船舶燃油质量和生活污水进行抽样检查,强化船舶使用低硫燃油、LNG清洁能源和港口岸电;加速老旧船舶淘汰和双底双壳危险品运输船舶应用;建立和完善长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防治船舶污染应急救助基地建设。

南京海事局还整合辖区26家防污染应急救援力量,建立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通过建章立制和多次实战演习的磨练,形成了一支随时能够‘拉得出、用得上、过得硬、叫得响’的水上应急救援社会保障队伍,全面控制和防范船舶污染风险。

落实联系会议制度 提高综合执法能力

长江水上综合执法、长航系统区域联系会议制度等举措的相继出台,是2016年以来长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体现。对此,南京海事局以此为切入点,向“和”字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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