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不断改善环境质量,进一步加强港口码头企业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舒城县人民政府2017年蓝天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舒城县港航管理处结合辖区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港口码头“蓝天行动”,还城市一片蓝天。

一是督促港口经营人及时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和《港口经营许可证》,按照公司化模式合法、规范经营。

二是加强现场监管,责令港口企业加大码头堆场和散装物料运输扬尘管控,进行地面硬化处理,货物禁止露天堆放。每天作业结束及时清理作业现场,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遇5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或重污染天气时,停止作业。对所有进出码头易产生扬尘的散货运输车辆,一律要求覆盖,不得超载、泼洒滴漏,产生扬尘。

三是改善码头现有装卸工艺,要求港口企业对老旧装卸吊机进行更换,安装新式静音环保吊机,并取得检验合法证件,及时维护保养,确保作业环保、安全。

四是要求港口企业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沉淀池,通过对雨污混合物进行沉淀,一来可以循环利用净水冲洗货场,二来能够避免雨污混合物排入丰乐河,污染巢湖。

河南码头作为舒城县唯一一座货运码头,水上运输重要性日益凸显。今年以来,该处通过大力实施港口环境综合整治,从完善基础设施、规范作业标准、推进设备更新、美化港区环境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强化港口码头管理,督促港口码头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减少了装卸作业对空气质量影响,明显改善了港口码头周边环境,天更蓝、水更清的美好愿景正在稳步实现。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