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交通运输部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结合环渤海客运船舶监管核心任务,同一标准、统一尺度、高效协同,共同维护环渤海辖区中韩客货班轮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北方片船舶安全监督研讨会第二十次会议确定的事项,北方片五个直属海事局连同连云港海事局商定于9月5日-19日联合开展中韩客货班轮专项检查。9月5日,专项联合检查在丹东启动,对经营丹东——仁川航线的“东方明珠VI”轮实施了港口国监督检查。

本次中韩客货班轮联合专项检查在2016年相应工作机制基础上,协调配置执法资源、以点带面共同关注区域中韩客运安全监督重点环节,促进市场主体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联合检查组由六个直属海事局共同派员组成,与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港口国监督检查员(PSCO)共同登轮开展联合专项检查,船舶应急演习、反恐演练、船员配备、船上人员沟通交流、船长决策指挥、应急设备、驾驶台资源管理等方面。

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内容要求和预先设定的检查计划,联合检查组对“东方明珠VI”轮开展了重点区域的执法抽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了救生艇观察窗缺失、海图目录和航路指南过期、救助艇释放控制阀未标识上下操作位置、快速撤离系统绞车维护保养不良等5项缺陷;检查结果及时与船方反馈沟通,并按照信息通报程序通报了各相关方。检查结束之后,联合检查组将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船舶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海事监督管理具体建议,相关建议将会在年度片区研讨会上专题讨论。

据悉,本轮联合专项检查计划检查船舶5艘,检查地点覆盖辽宁、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五个中韩客货班轮靠泊省份,省域覆盖率100%。检查活动计划持续到9月19日。(徐东 李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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