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按时完成《省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琼府办【2017】38号)规定重点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贯彻海口市政府对于《海南海事局关于贯彻落实2017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的函》文件的批示精神,由海口海事局牵头,联合海口市环境保护局、海口市交通运输与港航管理局、海口市环卫局三家单位经过三个月的筹备,近日海口辖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正式完成流转签发流程,9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

《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是海南省、海口市政府加强污染防治,实现对船舶污染物的闭环管理,防止污染物的去向不明和二次污染的一项重要环保创新举措,海口海事局接到工作任务以来以严实的工作作风,采取综合措施推动“联单制度”的顺利出台:一是制定方案、逐步推进,制定“落实2017年省政府重点港口船舶防污染工作方案”,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详细列明“联单制度”的筹备计划和工作完成时间节点,为各单位联合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大力走访、充分调研,前后三轮对辖区污染物接收单位、海口市环境保护局、港航管理局等单位进行走访和调研,了解辖区船舶污染物流转的概况和各部门的管理情况;三是编写制度,征求意见,结合海口辖区实际情况编写“联单制度”,并创新编制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联单”与污染物陆源处置实现了无缝对接,弥补了监管空白,将“联单制度”进行了两轮的征求意见,确保“联单制度”得到有关单位的认可;四是召开会议、明确时限,牵头组织召开了“2017年海口市水污染防治计划推进工作会议”,研讨“联单制度”,明确发布时间,与环保、港航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助力“联单制度”的顺利实施。

下一步海口海事局将加强对“联单制度”的宣贯,并定期和有关单位对“联单制度”实行情况进行评估,保障辖区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水平持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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