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法院2名执行局副局长,温州法庭庭长、副庭长,执行庭副庭长,法警支队副队长等11名精干力量组成史上最强阵容登船小组,55名干警,11辆警车,总计出动400余名执法力量参加,这一“夺船”行动将成为全国法院首开强制“腾船”先例。

浙江在线消息,一艘货船依法拍卖后,该船原来有注资的小船东重新从买主手中夺回,并多次聚集阻扰法院执行。9月7日上午,宁波海事法院联合当地政府、公安、海事等十余家单位,出动400余名执法力量,对船舶进行强制移泊,交由买受人手中。宁波海事法院积极争取涉案船舶扣押地台州市路桥区政府以及台州中院、台州海事局的支持,借用大批执法力量顺利对船舶实施强制移泊,系全国法院首例。

2016年5月,浙江勤丰海运有限公司因拖欠17名船员工资30余万元未付被诉至该院,法院受理后,在温州洞头港区扣押勤丰公司所属的“勤丰208”轮。船舶被法院扣押后,其中一名船东擅自将船舶驶离温州洞头港,停泊在台州市金清镇黄琅水域,后得知该锚泊地就是这些船东的村庄门口。随后,该院又在金清镇黄琅水域就地扣押“勤丰208”轮。

除欠薪外,勤丰公司还向一家银行抵押借款本金1750万元,因无力偿还,2017年7月31日,该院在淘宝网以2088万元最高价格拍卖该轮,买受人为浙江协海航运有限公司。船舶移交后的当天下午,4名自称是该船船东的男性强行将买受方的4名船员赶下船并控制了船舶。

据了解,该船的大船东虽然4人,但背后集资的小船东大约有二百人,并且都是该锚地附近的村民,法院曾几次到驻地开展执行都遭受强大阻扰。致使“勤丰208”轮停泊在该水域一年多。

2016年,因防台需要,当地政府向“勤丰208”轮注水约11000吨,加上船舱原有水量,共有14000吨水需要排出方能由拖轮拖离泊位。

为使购买者权益不受侵犯,宁波海事法院先后4次与台州市路桥区委、区政府、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路桥区人民法院、台州市海事局等部门沟通协调,最终决定在9月7日临晨开展多部门全方位的联合执法大行动。

联合大执行当天,陆地上有400余名执法人员在6个执勤点布控,当地还出动消防车,医疗应急救护车到现场待命,水上有海事部门派出的两艘巡逻艇支援,为防止意外发生,同时安排6艘船只在周边警戒。

至7日晚上8时许,船上注水全部抽干,船舶安全拖离停泊水域并交付买受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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