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0630时,东港海事处辖区突降大雾,能见度不足500米。为保障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稳定,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避免海上交通事故的发生,东港海事处及时启动大雾天气应急预案,做好低能见度天气条件下船舶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及时安排值班人员到辖区码头查看雾情,为船舶进出港管理提供基础依据,然后通过甚高频和电话等方式向辖区所有在港船舶通报大雾天气预警信息。要求船舶加强值班,落实大雾天气下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是严格按照《辽宁海事局特殊天气条件下通航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及时对辖区进出港船舶实施交通管制。

三是加强值班值守,处领导带头进入应急值班状态,值班人员通过AIS和导助航系统严密关注辖区船舶动态,预防紧迫局面发生。

四是通知轮驳公司安排拖轮保持待命状态,以便及时有效地应对辖区水上突发事件和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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