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邓国年)近年来,石泉海事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工作理念,全面加强水路交通行业管理、严格履行海事执法监管职责,狠抓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规范交通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痕迹化管理,不断提升执法能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为水路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和辖区水上交通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加强学习培训,强化海事执法队伍建设

以建立“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海事管理体制和建设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海事执法队伍为目标,把海事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作为首要工作常抓不懈。作为基层一线执法者,海事执法首要任务是理解和掌握海事航运等各项法律法规,在执法中熟练运用。为强化学习,我们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汇编了《海事航运法律法规》和《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等学习读本,定期对局全体干部作行政执法知识辅导学习,并注重学习和实际工作相结合,组织讨论,真正学懂学透。同时在工作人手和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克服困难,积极参加各类业务知识培训教育。先后选派多名同志参加了部、省海事局组织的海事执法业务等培训学习,通过系统学习和培训,执法人员拓宽了视野,增长了知识,执法水平和工作热情有了明显提高。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

针对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比较薄弱,我们督促指导建立和完善县、镇、村、船四级乡镇船舶安全责任体系,层层签订《水上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使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落实;同时为加强农用船舶管理,拟定了《石泉县农用船舶管理办法》,明确了职能管理部门及管理职责,已上报县政府颁布实行。在海事监管方面,根据我县季节性航运特点,把全年的工作任务按月予以分解,强化责任到岗到人,制定了《海事年度安全检查计划》、《海事巡查制度》、《船舶分项检查制度》等执法工作制度,成立了海事巡查组,将执法检查时间、内容及案件处理制度化规范化。细化责任分工,与全局执法人员签订责任书,按船舶类别和水上交通所涉及的业务种类进行细化分解,专人专岗,实行全程责任管理,夯实了海事监管执法责任;同时为了规范我县库区通航秩序,针对夜航、超载及船舶浪损等现象,经过调查研究,联合水利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汉江航道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对船舶的航行时间、区域、应注意的事项进行了通告,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效的保障了船舶通航环境。

三、强化执法痕迹化管理,规范执法行为

过去我们监管执法做了大量工作,由于执法行为不尽规范,执法效率和效果都不明显,甚至出现一些被动局面,经过总结经验教训,我们从强化痕迹管理着手来规范执法行为,具体做法:一是在执法工作中,要求各执法人员必须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对执法的过程进行全面记录,并备份到电脑中,单位定期抽调执法录像,组织大家观看并对执法活动进行点评,特别是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风纪、程序、执法标准等问题进行及时总结纠正,以确保执法工作不断完善;二是根据船舶的分类,制订不同的执法安全检查表格,对检查的内容予以逐条分列,执法人员对照船舶安全检查表的内容逐一检查,一式两份作为留存,在船舶的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公布监督电话,使广大旅客对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船舶状况及运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船舶污染等问题一目了然,共同监督船舶落实整改。同时我局对船舶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彻底消除水上安全隐患;三是完善海事巡查、检查记录,不仅是单位要详实记录每一次的安全检查情况,而且每名执法人员也要对当次的检查进行详细的记录,做到单位巡查记录、个人安全检查记录、执法记录仪、安全检查表所记录的内容相互统一,相互印证;四是建立完善检查工作台帐,由专人负责归纳整理安全检查记录、安全巡查日志、巡航日志及安全检查表等多种台帐,完善船舶基础数据库,建立了船舶和船员电子档案超链接数据库,以便于执法时及时查阅。通过以上措施使监管、检查和海事执法工作过程清晰、记录清楚,促进了执法水平提高和执法行为规范。

四、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管

为全面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工作方针,作为海事执法机构,我们牢固树立“法有规定必作为,法无规定不可为”的理念,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能力和效果,我们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水运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法规,深入开展水上交通知识进码头、进企业、进学校、进村组等“法律六进”宣传活动,制作渡口安全指示牌,发放宣传资料,不断提高沿江涉水群众的安全出行意识,为我局开展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汛期、假期及春运等重要时节前、召集各船舶企业、船舶所有人和船员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落实当前的主要工作任务,对安全生产进行强调部署,指出各船舶单位可能在哪些方面还需改进,还存在哪些问题,要求各船舶单位加强安全意识,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通过电子平台、微信等先进媒介及时发布海事预警、海事通知及海事法规对我县的涉水人员进行宣传,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知识水平及水上应急能力。二是深入开展各项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执法程序,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如案例(一)陕石泉渡06号违规载游客超越经营航线,依据《内河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给予该渡船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70元,并处违法所得3倍共108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例(二)陕汉中货033号无证驾驶和船舶未安装油水分离器,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合并给予4000元的行政处罚。

为确保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水上交通安全,我局全体执法人员放弃休息时间,坚守在重点渡口、码头和涉水景点一线,实行现场执法监管,针对夜航和超载现象,我们多次组织夜间检查行动,严格立案查处,有效遏制了水路交通违法行为,杜绝了重大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平安交通、六打六治、船舶安全三打三治、江河湖泊采砂以及汉江水质保护专项治理”等水上交通专项治理工作,利用专项行动,消除各类水上安全隐患。三是随着汉江水质保护工作不断深入开展,我局加大了船舶污染防治执法力度,目前我县所有营运船舶都按照船舶防污染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善了各项防污染措施,安装油水分离设备,配备了船舶生活垃圾处理桶和船舶油污接收桶,对船舶所产生的垃圾及油污进行上岸集中处理。四是积极开展水上安全应急方案演练工作,邀请安监、旅游、乡镇和其他水运企业和船主参加,共同演习提高,增强水上应急反应能力,促进船舶航行安全。五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开展航道通航秩序专项整治,联合水利、安监、工商、公安、环保等部门严厉打击“三无船舶”违法运输、碍航网具、侵占航道、夜航、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通航秩序和确保了良好的通航环境。

五、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法制建设

为确保依法行政和转变作风,我们不断加强执法监督,一是邀请县行风评议员对我局的行政执法进行实时监督,杜绝在水上交通及海事执法中存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及滥用职权的现象;二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评议和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形成以评促干、以干促学、学评相济的工作机制;三是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实行宽严相济、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船舶违法行为轻微的依法予以警告并限时整改,对不服从管理,屡次违反规定的依法实行严管重罚、从重处罚。四是加强廉政教育,推进廉政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县纪委、检察院的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严明纪律,从思想源头上注重预防,将廉政工作贯穿于执法活动始终,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县委的“十不准”等作风禁令,在近年的16起水路交通行政处罚中没有一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案件,树立了良好的海事队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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