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已经印发实施,为了宣传“联单制度”这一创新环保举措的重要意义,使辖区航运公司、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和处置单位更好的了解“联单制度”的操作流程,9月21日下午海口海事局牵头召开了海口市《 海口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宣贯会》,海南海事局、海口海事局、海口市环境保护局、海口市交通运输与港航管理局、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的相关领导和辖区14家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多家新闻媒体全程报道。

会上首先由海口海事局对“联单制度”的目的意义和操作流程进行了解读。《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是海口市政府加强污染防治、实现对船舶污染物的闭环管理、防止污染物的去向不明和二次污染的一项重要环保创新举措,主要是通过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污染物处置单位填写“船舶污染物接收联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将联单及时通报给海事、港航、环保、环卫四个监管部门,将船舶污染物从船上接收到陆源处置一整个链条进行无缝对接监管.会上各相关企业就联单的填写流转和港口污染物接受设施的建立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各监管单位对相关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最后,海事局对联单制度的实施提出了要求: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联单制度”,严格落实联单的相关要求,坚决贯彻落实“海南省和海口市水污染防治计划”环保的方针;二是各单位要建立联络人制度,共同协调推进落实联单制度;三是各单位要建立协调机制,定期评估联单制度的实施情况,使得这一环保创新举措更好的服务于海南的青山绿水。

海口辖区每年产生1200立方米左右的船舶垃圾和1000吨左右的油污水。“联单制度”实行以后,更加规范了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的接收处置活动,将对海洋环境和陆地环境保护填写浓重的一笔。(海口海事局 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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