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相关精神,武汉海事局咸宁处开展辖区船舶防污染专项检查工作,力保辖区内航行水域环境安全。

9月25日,执法人员乘坐“海巡12315”前往金盛兰码头水域对锚泊船舶“豫信货11233”和“豫信货12359”开展了船舶防污染专项检查工作。执法人员首先对该船舶的各类证书以及配员情况进行了检查。随后,对船舶驾驶台和机舱设备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机舱油水分离器、污油柜等防污染设备的情况以及相关船员操作情况。同时,执法人员还对该船舶的《轮机日志》、《油类记录簿》等文书记载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最后,执法人员对船舶负责人开展了平安交通宣传工作,并且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加强船舶值班,详细记录各类值班日志;二是要严格检查各类防污染设备,保证处于随时可用状态,熟练相关操作方法;三是在完成各类涉污操作工作后,要认真如实记录《油类记录簿》、《垃圾记录簿》等各类防污染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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