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港区海事处责令养殖船撤离水域以保护饮用水源
为消除港内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确保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2017年11月1日上午,九江港区海事处执法人员对长江九江段18号闸口外水域停靠一渔业养殖船再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该渔业养殖船先前停靠在长江九江段18号闸口外水域,船东先前使用该船在江苏进行渔业养殖,今年五月份拖回九江。该船上游即为九江河西水厂取水口,属于二级水源保护区,在保护区内进行养殖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水体污染,对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影响。我处海事执法人员联合多个政府部门到该船劝其自行离开该水域,多次下达整改文书,并对该船业主进行约谈。但经我处执法人员日常巡航发现,近期该渔业养殖船上正在进行螃蟹养殖。11月1日上午,港区海事处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船,对该船主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讲明相关法律条例和该船在此养殖的危害,责令该船主限期停止养殖活动,并尽快撤离该水域。
港区海事处将持续关注该养殖船动态,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维护生态环境,消除辖区内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