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驻粤记者 龙巍 通讯员 唐艳媚)为持续做好辖区危险品船舶的安全监管工作,有效督促危险品船舶作业期间船岸双方主体责任“三到位”,八所海事局于近期持续开展了危险品船舶作业期间夜间突击检查行动,代号“夜鹰行动”。

11月2日夜间,八所海事局副局长梁力带领危防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来到八所港化工危险品码头突击检查危险品船舶作业情况。执法人员首先检查了码头岸基值班人员的值班情况,重点检查《装卸泊位交接班记录》和《船/岸检查表》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记录,或是流于形式;同时,核查装货作业管系的温度、压力、流量等与监视记录是否相符。

随后,执法人员对正在3#泊位装柴油的“海之星168”进行登轮检查,重点检查作业期间的人员值班、货泵舱巡查记录、作业区域消防救生设备和防污染器材的布置等情况,针对船上存在的关闭主货油管压力表、防污染器材未放置到位的问题,当场要求船方予以纠正。

记者了解到,自“夜鹰行动”开展以来,八所海事局已开展危险品船舶夜间作业抽查6次,抽查船舶12艘次,发现缺陷21项,查处违法船舶1艘次,责令船舶停止作业2艘次,并分别向东方市交通运输局和八所港务责任有限公司通报了危险品船舶作业期间的安全隐患。

通过开展“夜鹰行动”,该局进一步压实了船岸双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针对过去存在的船岸双方在安全巡查有关工作上流于形式的情况得到了很大改观。下一步,八所海事局将持续对危险品船舶作业进行突击检查,督促作业安全措施落到细处、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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