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辖区水域通航安全有序,进一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近日,南日海事处对辖区内的水上施工公司分批进行了安全管理约谈。

南日海事处约谈中先通报近期严峻的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在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和交流后,该处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建议,并对各水上施工公司明确了相关要求:一是各水工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加强公司内部日常管理,对照内部制度进行自查,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各水上施工单位所管理的施工船舶,在辖区内从事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办理水工许可,重点要保证施工船舶适航及船员适任。三是检查发现的未经许可擅自参与施工的船舶一律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待整改完善后重新办理许可手续。四是水上施工单位要进行自查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送南日海事处。

各参加约谈的水工单位相关负责人一致表态:将高度重视,尽快落实海事部门安全管理要求,一定按要求积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及时将整改结果反馈海事。同时进一步加强船舶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下一步,南日海事处将采取重点监管和防范未然的工作模式继续跟踪被约谈单位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扎实推进 “平安海域”创建活动,确保辖区海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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