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深港海事2017年工作会议在深圳海事局召开。会议由深圳海事局李为局长主持,香港海事处郑美施处长一行5人以及深圳海事局黄艺辉副局长、涉及议题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李为局长首先代表全局干部职工对香港海事处郑美施处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深港海事合作交流机制建立以来香港海事处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香港海事处郑美施处长表示,经过近年来的合作交流,深港海事双方已经形成了互通信息、相互学习、分享经验的良好工作机制,为提升深港两地海事管理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她同时对深圳海事局多年来对香港海事处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表示感谢,并表示非常乐意与深圳海事局继续开展更加紧密的交流与合作。

会上,双方围绕本次会议的14项议题逐一展开研讨。在2016年的10项议题中,鉴于双方已建立起良好的沟通交流机制,双方一致同意将深港海事调查、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ISM)审核、搜救和防台、港口国监督(PSC)、船籍港综合质量管理/船旗国品质管理(FSQC)交流合作等5项议题作为常态化议题,转为日常业务交流继续推进;在回顾前期工作进展之后,将《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第一修正案落实情况交流、大鹏湾船舶定线制、深港两地游艇驾驶证互认问题研究、VTS综合信息数据共享、促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航运服务功能发展等5项议题作为延续性议题,在现有的合作成果基础上,继续按计划推进相关工作,拓宽合作渠道,确保日常沟通机制顺畅高效。针对今年新增设的探索建立深港海员发展定期会谈工作机制、大鹏湾水域船舶交通安全管理探讨、评估《珠江口区域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为香港籍船舶签发《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协议有关安排等4项议题,双方一致同意指定具体联络人,负责跟进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本次深港海事工作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双方均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强沟通与交流,通过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量,开创深港海事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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