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驻津记者 甘琛 通讯员 段爱斌)12月6日,记者从青岛黄岛海事处获悉,该处研究确立了从意识、制度、机制、设备和人员技能等五个方面着力,以船岸双方共担安全责任、共保生产安全的共同利益和价值追求为纽带,打造“危险品船岸安全责任共同体”的“五位一体”危险品船舶安全管控总体布局,倒逼船方、港方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转变。

据悉,黄岛海事辖区是国家四大战略原油储备基地之一、北方地区散装化学品集散地和石油液化气生产和储运基地,也是我国最大的原油运输中转口岸,近年来液体危险货物年吞吐量均达7000万吨以上,其中汽油、石脑油、轻质原油等低闪点、易燃易爆的A类危险货物货种占到64%,液体危险货物年吞吐量约占山东的二分之一,被形象地比喻为“安全生产的火山口”,海上安全保障与防止船舶污染海域压力巨大。

据介绍,该处自2015年6月份起,连续三年召开“液态危险品船舶安全管控现场会”,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建立黄岛海事“平安黄岛”微信群,实现了对港航企业安全信息相关咨询答复“零待时”;督促企业健全隐患排查与安全管控规章制度,推动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有法可依,汇总形成38项3级以上主要风险的《安全生产风险点统计表》,形成了以《码头作业船舶安全管控办法》为主体,以《码头作业船舶安全分级评定标准》等5个配套管理制度为补充的“1+5”码头作业船舶安全管控制度体系;引导企业建立进港危险品船舶选船机制,推动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科学管理,借鉴“黑名单制度”原理,根据船舶的总体安全状况和安全管控记录对到港船舶进行三级分级管理;监督企业加强船舶防污染能力建设,严防船舶重大污染事故险情;帮扶企业提高人员安全管控知识技能,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能力水平。

据统计,自2015年6月至今,黄岛辖区危险品码头企业累计对28艘危险品船舶实行拒绝进港,发现并督促500余艘次危险品船舶整改各类安全缺陷2200余项。在油类危险品运量大、增长快,汽油船数量多、风险高的情况下,黄岛海事处实现了辖区危险品船舶“零事故”,保障了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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