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海事行政执法工作,落实执法责任,提高办案质量,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执法,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响水县地方海事处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落实查处分离制度。

该处行政执法人员利用水源保护区正常巡航,对停靠船舶进行随机实船检查,如果发现船舶存在违章、违法行为,则执法人员首先进行现场取证,锁定违法事实,对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提请立案,然后给当事船民出具《盐城市海事违法信息告知单》,书面告知当事船民进行行政处罚的时间、地点以及所需携带的材料,并同步将船舶违法信息通过电子设备传输给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案件处理专职人员,并在返航后就所收集的证据以书面形式移送,由海事行政服务政务大厅窗口案件处理专职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程序,从而达到查处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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