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潍坊海事局组织辖区港口、航运企业、船舶修造厂、涉海旅游企业和水上水下施工单位召开了潍坊辖区船舶监督管理形势分析会暨冬季临时停航船舶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潍坊海事局王勇副局长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潍坊海事局综合业务处通报了2017年辖区船舶监督管理情况,对2018年船舶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建议,传达了《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要求,学习贯彻了部海事局《长期停航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对辖区冬季临时停航船舶管理工作进行了要求。辖区部分港航企业、航运公司、船舶修造厂代表对冬季停航船舶安全管理进行了交流发言。会议还确定了潍坊辖区冬季船舶临时停航的流程,并对停航前报备和停航期间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措施的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

王勇副局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以此次海事执法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梳理辖区船舶的实际管理情况,提高船舶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航运企业要认真落实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船舶燃油供应和使用,共同推动排放控制区方案的有效实施。王勇副局长结合辖区实际特点,对今年冬季临时停航船舶安全与防污染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提高安全责任意识,时刻紧绷安全弦。各单位要认清辖区的安全形势,做到警钟长鸣,紧抓安全不懈怠,做好船舶停航期间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工作;二是理清安全管理链条,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单位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停航船舶要与停泊区域的单位和个人签订协议、理清责任、排查隐患、追求实效,严禁船舶违规使用明火、违规用电;三是完善预警预防机制,做好防抗措施落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应急待命制度,配备符合要求船员值守,保证预警信息传达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时刻将安全摆在第一位,保证冬季船舶停航期间各项管理措施高效落实。

下一步,潍坊海事局将严格按照会议要求和确定的冬季船舶临时停航流程,加强对停航船舶的动态控制和现场管理,与港航企业一起做好冬季临时停航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今冬明春辖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