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冰)12月12日,笔者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辽宁海事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融入该省自贸试验区发展,围绕强网络、降门槛、减负担、拓空间、增便利、提效益制定了9项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的举措。

据悉,辽宁海事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自贸区内试行有限开放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放宽外资企业国际航行船舶入籍门槛。同时,优化国际船舶登记办理流程,实现网上申请,并联办理,同时受理,同步审查。针对特殊情况,开通便民“绿色通道”,缩短审批办理时间至3个工作日。

在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上,该局已完成海事内部系统升级改造,通过推进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实现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标准化接口无缝对接,同其他口岸单位共享50余项海事部门掌握的船舶进出港实时数据,实现申报数据一次录入、多次使用。目前,船舶进口岸申报、危险货物申报已在“单一窗口”平台上实现,船舶联网核放、离港证电子化、综合信息查询等功能预计在2018年初上线推广使用。

在服务企业方面,该局先后取消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从事船舶垃圾、残油、含油污水接收作业等共7项船舶防污染领域行政许可项目,取消船舶布设围油栏方案在作业前备案等4项管理要求。此外,取消国内航行船舶签证,实施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并不断优化相关业务的办理流程,为自贸区港航企业提供切实的优惠便利。

按照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检查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辽宁海事局建立联合登临检查工作协调机制,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联合查验、一次放行”,提高自贸区船舶出入境查验效率。

辽宁海事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还将建立辽宁省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形成具有辽宁海事特色的“三方四家”组成模式,推进航运企业与船员开展集体协商,解决海上劳动关系各类相关问题,维护船员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规范的船员劳务市场,构建自贸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环境。

另悉,我国水镁石货品主要从辽宁出口,因其未列入《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运输前需要船旗国、装货港和卸货港的三方协定,增加了出口企业的费用成本和时间压力。辽宁海事局基于前期调研和实验测定,于今年9月向国际海事组织提交水镁石运输中国方案并被采纳通过,彻底解除水镁石运输前三方协定的限制,提高了出口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强了我国水镁石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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