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航运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国海事系统各单位大力推动航运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引导企业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通知》明确,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引导航运公司充分认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意义,明确航运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涵,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全员参与,营造浓厚氛围。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密切联系实际,指导督促航运公司制定、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航运公司要对照要求,重新审视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或相关制度的建立实施情况,对于不完善或欠缺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或制度,明确船舶安全方面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加强对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建立起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通过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公司监督检查、船舶安全监督等方式,加强对航运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公示、教育培训及考核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公司认真做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落实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公司及时整改;违反法律法规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据了解,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减少企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有利于降低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对解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传导不力问题,保障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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