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总河长令(第2号)和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水运专项整治工作,近日,湖南省地方海事局召开了“僵尸船”整治和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水运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

湖南省地方海事局要求,各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总河长令(第2号)”,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起草“僵尸船”整治工作方案,向当地政府报告,采取“政府主导、交通海事牵头、部门配合”的方式,立即开展相关工作;岳阳、长沙、益阳、常德四市海事机构要按照《关于抓紧完成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2017年底扫尾事项的通知》(湘洞建办〔2017〕4号)要求,坚决完成相关整治工作任务。

会上,各基层海事管理机构参会人员就“僵尸船”整治和洞庭湖生态环境水运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汇报,并针对省局草拟的《“僵尸船”整治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汛期船舶安全停泊水域划定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展开了积极讨论;省局相关处室负责人根据各单位汇报的情况,对各单位所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就下一步工作作出建议和要求。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