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2月26日,江苏省盐城市地方海事局4个月来共实施行政处罚4610件,均100%执行一般程序,一般程序占比由“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活动开展前的5%提升至20%,一般程序比例大幅度提高,行政执法质量稳步提高。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该局以问题为导向,从9月开始,在全系统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活动,通过法制例会、现场督查、书面通报等方式和措施,查找和整改海事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该局现场查处更加全面,除船舶防污染、船舶超限等主要违法行为外,现场监管还加强对船舶标志标识、船舶配员、船舶报港等项目的检查。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共查处船舶标志标识、配员、报港等违法行为818件,占比由活动开展前的2.7%提升至5.1%,处罚类别过于集中的问题不断纠正。

盐城辖区内通航水域航道等级低、船舶吨位偏小,运输船舶盈利能力差,大多数处罚案件以减轻处罚结案,为规范自由裁量权,该局从严审批减轻处罚案件,针对从轻处罚标准不一的问题,对从轻处罚裁量进行限制。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罚没款平均金额617元,较活动开展前上升134%,同类违法情形同吨位船舶的处罚标准基本一致。

该局落实查处分离制度,出台《盐城市地方海事局海事违法行为查处分离制度》,实行行政处罚调查权与决定权分离,优化人员配置、规范处罚程序、提高执法效率。目前全系统各单位全部推进查处分离执法模式,其中,大丰处、阜宁处已经建立了独立案件集中处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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