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曹良旭 段宛余)为保障岁末年初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昆明市地方海事局近日相继组织各县级海事部门全面回查全年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持续深入排查渡口渡船、水运企业安全隐患。截止到2017年12月28日,该局收到滇池地方海事处报送的3家水运公司的隐患整改报告,所有隐患已整改完毕。

2018年元旦前夕,该局组成督查检查组,对滇池水域7家水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现场督查,重点抽查检查了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和消防安全情况,对照船舶检验证书发现了部分企业存在船用救生衣老旧不符合安全标准、缺少太平桶和黄沙箱、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船用液化气存放点因无电源未安装报警器等安全隐患。检查组对存在隐患的3家企业当场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2017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毕,同时开出隐患整改回查清单,要求滇池海事处督促整改,并按时报送整改报告,明确要求到期未整改完毕的船舶,在元旦期间不得航行参与营运活动。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