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1月9日张亚军副局长检查指导要求,强化港内交通船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提升船舶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切实保障水上安全。1月10日,慈湖海事处组织对港内交通船开展了专项检查,并召开了安全管理座谈会。

当日上午,慈湖海事处执法人员对辖区“皖马交016”和“东航交6号”开展了现场检查。重点对船舶消防救生设备配备、声光信号设备、甚高频等助航设施及安全营运情况等进行仔细检查,并按照规定向船主下达了《船舶安全监督检查报告》。

检查结束后下午,廖副处长在慈湖大队主持召开了港内交通船安全管理座谈会。会上执法人员向处船主通报了现场检查时发现的缺陷,提出了整改要求,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宣传了《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同时要求交通船严格按照法规规定,积极收集海事部门的安全预警信息,禁止冒险航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合理搭载船员,自觉遵守法律规定,谨慎驾驶;做好冬季防冻、防火、防滑等工作,确保上下船人员安全。港内交通船船主签署了《港内交通船航行安全承诺书》,并表示一定按照海事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营运工作,保证安全,自觉维护港内良好的交通秩序。(慈湖海事处通讯员 雍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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