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批复同意宁波海事法院舟山法庭更名为宁波海事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法庭。

随着浙江自贸区建设的深入推进及以石油、矿砂为主的大宗商品国际贸易越来越多,相关商事纠纷涉及面将更广、专业性将更强。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法庭将依法服务浙江自贸区保税燃料油供应基地建设,关注新型涉油海事纠纷,依法助推油品储运业务健康发展,在加强大宗矿石产业链风险预警、保障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和沿海运输市场有序开放、加强海洋环境司法保护等方面争取有所作为。

记者了解到,早在去年7月,宁波海事法院就对外公布《关于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海事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共20条,从强化保障理念、精准服务发展、全面提升能力三个方面出发,立足于浙江海事审判实际,准确把握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发展工作的重点,提出11项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具体举措;以及包括充分发挥海事审判专业优势,完善海事审判机构;总结提炼裁判规则,满足国际化营商司法需求等六方面的工作机制。

“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法庭的批复,意味着自贸试验区法制化营商环境构建迈出重要一步,也为下步积极引进国际化法律事务所开展业务打下基础。”浙江自贸区管委会政策法规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无论是先前成立的海事仲裁委员会舟山办事处,还是最近出台的自贸区条例,都是自贸试验区法治体系正日趋完善的标志,为自贸试验区处理司法纠纷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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