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江苏省射阳县安委会以射安办[2018]2号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迅速整改全县乡镇渡口安全隐患的函》的通知,要求全县各镇(区)加强本辖区内岁末年初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对县地方海事部门排查的安全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并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日常安全巡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截止2017年底,射阳县共有在册乡镇渡口19道,其中正常营运渡口15道,客流量较小暂时停渡2道,正在办理撤渡手续2道。为了认真抓好岁末年初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射阳县地方海事处抽调专门人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全面督查了全县所有在册乡镇渡口。从督查情况看,尽管近几年来全县乡镇渡口的安全形势比较稳定,未发生任何事故,安全情况总体可控,但本次督查的19道乡镇渡口中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安全隐患,有个别乡镇渡口渡船存在标志标识不清、救生消防设备设施不随船携带和涉嫌存在超龄渡工代渡等问题。

为了彻底解决个别乡镇渡口渡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渡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专门向县安委会进行了汇报,请求县安委会明确各镇人民政府是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彻底消除镇政府在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上还存在认识不清、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情况,确保全县渡运安全。(王彦溯 王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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