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5日、16日两天,黄冈海事处周品健副处长带领监管科工作人员一行两人,就贯彻落实《内河渡口渡船管理规定》和黄石海事局《关于开展辖区客(汽)渡船2018年“元旦”、“春运”上线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加强对辖区戴直水道潘家湾、新淤洲水域的农用船、燕矶渡口、兰溪渡口、巴河渡口及鄂州渡0002、鄂州渡0003轮、鄂黄冈客渡1轮的安全监管,防止渡船“带病航行”等问题走访了鄂州市鄂城区交通局、浠水县人民政府,共保春运渡运安全。

周品健副处长向所访的鄂城区交通局、浠水县人民政府领导详细介绍了我处对潘家湾、新淤洲水域的农用船及燕矶渡口、巴河渡口、兰溪渡口及渡船安全管理的情况,指出了目前客渡船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燕矶客渡船和潘家湾、新淤洲水域的农用船、兰溪巴河渡船的安全管理提出了建议。周品健副处长强调,一是政府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渡口渡船的设置,加强渡运安全管理。二是要督促船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整改安全隐患,采取查、堵、防措施,防止渡船“带病航行”。三是加大打击非法渡运行为的力度,对违规渡运的农用船,严肃查处和封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在春运期间渡运量较大时落实渡船签单发航制度。五是组织开展应急训练,做好恶劣天气下的安全预警和事故预防预控。六是督促返乡船舶留足值班船员,有序停泊,防止无序停泊影响渡船安全航行。

这次走访,加强了海事部门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和交流,进一步统一了认识。一致认为,渡口渡船的管理,是水上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切实加强现场监管,共同严把渡运安全关,才能有效防止事故险情的发生,确保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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