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上午9时,莆田海事局接一船员现场举报,投诉其任职“云海351”轮船东拒绝支付该船员因工伤而产生的费用,莆田海事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抽调多名业务骨干介入调查。

当日下午15时,执法人员依法对靠泊在秀屿4#泊位的“云海351”轮进行了登轮核查,在核实航海日志,比对船员值班表、船舶报港计划及船员证书后,约谈该轮船长,详细了解该事件的全过程。经调查,莆田海事局执法人员确认,该船东违反了《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中关于健康保护、医疗、福利和社会保障保护的相关规定:各成员国应确保在悬挂其旗帜船舶上的所有海员均被保护其健康的充分措施所覆盖,并且他们在船上工作期间能够得到迅速和适当的医疗,且所提供的保护和医疗原则上不由海员支付费用。

目前船东、船长及船员已在莆田海事局协调下积极协商处理此事。莆田海事局将密切跟踪此事的后续进展,依法保障船员的合法权益,牢牢树立“当代妈祖”船员权益“守护人”。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