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运自2月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共40天。广东作为全国春运的主战场,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息息相关。为全面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确保广东海事局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广东海事局制订春运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以“安全、畅通、舒适”为总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将春运安全监管分为宣传发动、企业自查、安全大检查、重点监管和持续严管等五个阶段,做好做实2018年春运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一是开展全省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由广东海事局牵头,会同省海洋与渔业厅、交通厅、水利厅等部门分成7个检查组,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排查水上运输作业安全隐患、健全公共设备设施、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督察检查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遏制水上安全事故多发态势。我局属各分支局已从12月起陆续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领导带队开展“三个一”行动(即:开展一次重点部位检查、开展一次夜间巡察或值守监管、开展一次辖区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全面排查事故险情隐患,强化高风险部位的防控和管控措施。

二是加强重点监管。加强琼州海峡、珠江口、重点渡运水域,河源万绿湖、清远飞来峡、珠江夜游等水上旅游水域等重点水域的现场管控,加强现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载客、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正常的水上交通安全秩序。充分利用智慧海事监管服务平台,加强涉客船舶及其主要航行水域的管控;密切关注恶劣天气、海况预测情况,及时加强船舶预警、提醒,监督涉客船舶严格遵守禁限航规定;针对节日期间水上旅游较多的情况,加强旅游船舶安全监管,严厉查处非法载客行为。高度重视桥区水域管控,严厉查处桥区水域违法违章行为,严防发生船碰桥事故造成道路、铁路交通中断。

三是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航运企业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隐患排查和安全自查力度。督促涉客运输企业按照《水上客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开展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督促辖区内涉客、涉危运输的航运企业和船舶,全面检查船舶的航行设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船舶操纵设备、动力设备、应急设备、通讯设备以及船舶配员情况,确保船舶处于适航适装状态;督促涉客运输企业要制订完善旅客疏导应急方案,合理安排运力,避免旅客大量集中滞留。

四是防范低温雨雪天气。密切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利用海岸电台、手机短信平台、VHF(甚高频电话)、微信等通信手段,及时向港航单位、船舶、船民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做好雷达、发射台、AIS基站、航标、船艇、车辆等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在低温雨雪冰冻条件下仍能正常运作,发挥最大效能。

五是加强应急值班。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落实各项水上应急抢险物料的准备,保证车辆、船艇处于随时可用的状态,相关人员时刻戒备,做好应急待命。与相关救助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好随时出航准备。

六是做好辖区春运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和引导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大力宣传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和急救常识,对春运工作进行正面宣传,倡导安全春运。积极走访航运企业,加强对船公司、船舶、船员等管理相对人的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开展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普及水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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