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海事局认真落实各项防抗措施,切实做好防抗海冰灾害、保证海上交通安全,全力确保辖区海上通航秩序畅通和港口生产有序进行。

辖区冰情概况:根据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2018年2月4日发布的海冰遥感监测通报显示:辽东湾浮冰范围达到72海里,一般冰厚10-20厘米,最大冰厚30厘米,海冰面积为16737平方公里;黄海北部浮冰范围达到16海里,一般冰厚5-15厘米,最大冰厚20厘米,海冰面积为5223平方公里。

营口辖区鲅鱼圈主港区内有成片冰,冰厚约5-10厘米,大、小口门有成片冰,冰厚约5-15厘米。航道有成片冰,冰厚约15-20厘米。仙人岛港区、航道和锚地内均有成片冰,冰厚约10-20厘米。鞍钢港区有成片碎冰,冰厚约15厘米。盘锦港区航道、锚地有成片冰,冰厚约10厘米。盘锦荣兴港区东区有成片碎冰,冰厚约5-10厘米。盘锦302港区有成片冰,冰厚约5厘米。

大连辖区庄河王家岛附近有少量浮冰,庄河港及石城岛附近有一定程度的结冰,厚度10厘米。普兰店皮口港及杏树港距岸20米左右有浮冰。长兴岛红沿河水域浮冰严重,暂无船舶靠离;恒力石化港池及航道冰情较重,有大块浮冰,受风向的作用,有时会影响船舶靠离;通用码头港池内有少量浮冰,港池外有成片薄冰。大船重工码头附近自发浮冰,厚度10厘米,松木岛及太平湾冰清严重,影响船舶靠离。

丹东辖区目前,丹东东港沿海及鸭绿江大桥下游都出现冰块,冰块厚度约10-12㎝,冰块面积较小,零散分布,未成片。

锦州辖区海冰外延30海里左右,已覆盖整个锦州辖区。港池内存在大量浮冰,冰厚5-6厘米。主航道5-7#浮冰情较重,有成片叠加浮冰,冰厚可达30厘米。一号锚地冰成片,冰厚15厘米左右,最厚可达20厘米。二号锚地冰情较重,存在大片浮冰,覆盖率90%,冰厚20厘米。三号锚地冰情较轻,有少量浮冰,冰厚5-6厘米。

葫芦岛辖区柳条沟港区(港池、航道及周边水域),平均单层冰厚约10厘米左右。北港作业区港池及大部分航道等水域,因受区位影响海冰形式主要为叠加冰,平均冰厚约20厘米。兴城陆岛运输航线附近海域海冰平均单层厚度约15厘米,部分海域叠加冰的冰层厚度约25厘米,自2018年1月22日起,兴城至觉华岛陆岛运输航线全面停航。

辽宁海事局应对海冰所采取的主要防抗措施:

一是要求各分支局高度重视防范寒潮大风和防抗海冰工作,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在认真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抓好责任落实,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严格按照《辽宁海事局防抗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及相关工作程序的要求,认真准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科学规范、高效有序。

二是加强海冰的监测预警工作。主动同气象、海洋部门合作,定期接收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和中国海事局烟台溢油应急技术中心发布的监测信息,全面掌握辖区海冰预测、预报情况。另外,利用海事执法船艇对锚地、航道水域进行巡视,通过CCTV系统视频监控重点港区冰情,增派执法力量加强对码头前沿的现场巡查。对于海冰的预警预报信息,及时通过海岸电台和船舶交通管理中心进行播发。同时,在办理船舶签证和现场检查时,及时向船舶发放冰情信息,要求船舶做好防抗海冰的各项应急部署。截止目前,该局共转发各类海冰监测信息126条。

三是加强同港航企业的合作,共同研究应对冰情的安全保障措施。针对海冰对船舶航行和港口生产造成的影响,辽宁海事局各分支局主动走访辖区的港航企业,了解海冰对辖区各个港口生产造成的影响,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各分支局及时召开港航企业冰期安全会议,并针对海冰的发展情况,加强与港口码头的沟通联系。各辖区海事处每天保持与港口码头调度部门、轮驳公司及引航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安排大马力破冰拖轮在港池、航道、锚地等重点水域进行24小时破冰助航,在船舶进出港过程中采取有破冰能力的拖轮引领、大船在前、小船随后、集中编队航行的交通组织原则,有效保障了进出港船舶安全高效。

四是加强对辖区内重点船舶的监管与服务。各分支局在详细分析辖区水域和船舶特点的基础上,全面、深入、细致查找安全隐患。加强对客船、客滚船、客渡船、旅游船、危险品船、特种船舶、陆岛运输船、施工作业船舶、砂石运输船舶、停航船舶及无动力船的安全监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恶劣天气禁限航措施,严禁陆岛船舶、旅游船艇和乡镇客渡船等各类客运船舶以及危险品船舶在恶劣天气下冒险航行。

五是加强现场监控,保证船舶安全。加强对重点水域、锚地、航道的巡视,海事执法船艇24小时值守,定期对辖区冰情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受到海冰影响的船舶,并提供助航、护航的服务。针对一些冰情严重的区域,及时协调专业破冰力量进行破冰,畅通航道,消除隐患;做好冰区航标的维护保障工作。为了防止海冰对航标造成影响,在海冰来临之前,辽宁海事局协调航标部门对辖区航标全部更换为冬季航标。同时,加强对辖区航标的检查,发现因海冰造成航标移位、破损等故障时,及时协调航标部门进行修复,保证海上航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加强对冰情严重港区的施工作业船舶和小吨位船舶的安全监管。向辖区内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单位发放海事安全管理建议书,要求施工单位做好船舶防抗海冰措施和应急准备;对于冰情严重的港口,采取对小型船舶、单壳油船以及老旧危险品船舶限制来港的措施。其他船舶采取有效的安全组织措施,保证船舶进出港的安全;加强对锚泊船的监控。通过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提醒船舶接收冰情预报及浮标等导航设施变化情况,提醒船舶在冰区抛锚时采取适当的抛锚方式以及出链长度,选择远离航道、礁石、油气平台管线及浅水区域的锚位;建议船舶在冰区锚泊期间要保持备车状态,注意观测船位,避免走锚、冰困、随冰漂流等险情发生;加大对到港船舶的安全检查力度。重点对船体结构、应急救生设备、车、舵、锚等航行设备及消防管系等方面进行检查。同时,提醒船舶随时检查甲板、舷梯及行走重点部位的结冰情况,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件。

六是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保证电煤、油品、LNG等重要物资运输。进入冬季以后,特别是在元旦、春节期间,电煤、植物油、粮食、LNG等重点物质运输量均有所增加,保障冰期重点物资的安全高效运输,也是该局防抗海冰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通过加强对载运电煤、油品、LNG船舶的跟踪监控,及时提供航行信息和助航服务。为保证重点物资运输船舶快速通关,辽宁海事局开辟重点物资运输的“绿色通道”,优先安排此类船舶靠离港,采取即抵即靠、即完即离的管理措施,并提供全程破冰护航服务。同时,采取协调破冰助航拖轮提前抵达无冰区引领此类船舶进港,离港时护送至无冰区的方式,保障了重点物资运输船舶的安全。

七是全面做好应急值守工作,提高防抗海上冰冻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抢险救援能力。为有效应对海冰对船舶航行安全造成的险情和突发事件,该局提早部署,周密安排,将应急保障及险情处置工作与防冰、抗冰工作统一部署,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在冰情严重的海域加强应急值班力量,重点港口码头增派执法人员,要求破冰船舶、海事船艇、专业救助力量以及执法车辆和人员24小时待命,在接到险情报告,及时采取快速有效的应对措施和救助行动,减少不利影响,确保水上安全形势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和谐。同时,全面掌握辖区抗冰能力,对包括海事巡航船舶和港口拖轮在内的所有具有破冰能力的船舶进行统一调度。目前,在辽宁辖区能够承担海上破冰任务的船舶共有76艘,包括专业破冰船和具有破冰能力的港作拖轮,主要分布在大连长兴岛港、营口鲅鱼圈港、锦州港、葫芦岛港以及辽东湾油田现场。

该局将按照上级单位的有关要求,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与气象、海洋等部门沟通协调,密切关注辖区冰期发展趋势,及时接收海冰预警信息,并适时采取交通管制、交通组织等有效措施,强化应急值守,及时处置海上突发事件,确保重点船舶安全进出港、民生物资和人民群众的方便出行,全力保障防抗海冰期间辖区海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李现峰 员锡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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