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上午,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潍坊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解读暨海上交通安全形势新闻发布会,会上解读《潍坊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并介绍潍坊市海上交通安全形势。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潍坊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潍坊市首部关于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办法》共三十六条,主要就船舶动态报告制度、船舶禁限航标准、海上搜救应急能力建设、海上安全管理的特殊规定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明确。

此外,据发布会介绍,近年来潍坊市海上交通安全形势总体保持持续稳定,一是港口贸易保持稳步增长。2017年港口货物吞吐量4210万吨,五年来年均增长18.4%;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645艘次,五年来年均增长19.9%;外贸货物吞吐量134万吨,五年来年均增长27.2%。二是海上货物运输安全持续稳定。2017年潍坊港进出港船舶12545艘次,五年来年均增长8%;载运危险货物船舶进出港1300余艘次,未发生任何船舶溢油污染事故。三是海上险情救助成效明显。五年来,共发生海上险情14起,事故2起(“恒顺达78”轮、“营口168”轮),成功救助遇险人员86人,救助成功率98%,海上险情、事故件数在山东沿海七地市中最少。

据悉,《办法》的出台还对潍坊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如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办法》第三条)、海上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办法》第四条)、“三无”船舶治理(《办法》第七条)、严禁渔船非法载客(《办法》第八条)、航道及航标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四条)、水上水下活动(《办法》第二十条)、安检仪配备(《办法》第二十七条)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以满足海上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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