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记者从扬州海事局获悉,扬州海事港口海事处对辖区3艘超载运输船舶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创下该处自今年春运以来单日最高处罚量。

2月26日下午,港口海事处执法人员在扬州港区水域巡查时发现到港作业的“鲁济宁货xxxx”等3艘小型内河船有超载运输的嫌疑。随即,执法人员登上3艘船舶开展调查取证,经调阅船舶证书、现场勘验和询问当事人,确认3艘船舶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超载行为。执法人员对当事船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立即减载至核定干舷,在违法行为被纠正后又依法对3艘超载运输船舶进行了行政处罚。此外,该处还以《安全管理建议书》的形式督促相关码头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杜绝船舶超载运输行为。

据悉,春运期间,港口海事处按照春运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工作要求,结合“春雷百日安全行动”和“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加大对超载、配员不足、未按规定航路航行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春运期间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和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稳定。

(责任编辑:张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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