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池177’轮,你船开航前应整改的两项缺陷未及时纠正,请立即落实整改,并配合进一步调查处理!”这是2月28日,舟山海事局执法人员对黑名单船舶“舟池177”轮开展中小型船舶安全管理专项检查中的一幕。

针对中小型船舶事故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一现状,舟山海事局积极落实上级要求,以3000总吨(含)以下的中国籍船舶及承担其安全与防污染责任的航运公司为对象,开展中小型船舶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贯穿2018年全年,分为准备部署、重点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2月份是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阶段的首月,舟山海事局对航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共26次,发现问题10个;船舶现场检查1079艘次,船舶安检26艘次,查处问题、缺陷279处,对船舶、船员罚款8.9万元。

逐一核查,全面覆盖,是舟山海事局对船舶、船舶重点整治的工作要求。该局组织精干力量,对辖区相关船舶、船员进行全覆盖,找出一批质量差的船舶,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水上交通事故隐患,对存在问题的船舶、船员严肃处理,并适时督查,杜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的情况出现。2月26日,该局查获一起“人证不符”违法行为。海事政务办理人员在办理船员任解职过程中,发现一名要求上船任职的船员已经在“舟XX”轮担任船长职务,调查后发现“舟XX”轮单方面将该船员注册为该船船长职务,并在春节期间开航前往其他港口,“人证不符”情况属实。收到反馈的海事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船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层层抓落实,该局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以监督检查、走访、约谈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对辖区相关航运公司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航运公司依法采取督促整改、行政处罚、列为“重点跟踪航运公司”,撤销“符合证明”等措施进行处理。2月26日,海事部门约谈了舟山百通海运有限公司,2月2日该公司下属船舶“百通8”轮在火烧门水域与上海籍油船“沪油18”轮发生碰撞事故,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沪油18”轮右舷破损,汽油泄露,附近船舶被紧急疏散,给水域环境和通航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对此海事部门约谈了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后续处理情况进行了问询,要求该公司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此次中小型船舶专项整治行动将是一场持续全年的持久战,舟山海事局将继续加强领导,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相关规定,有效管控重大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力争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逐步达到减少水上交通事故、服务航运业安全健康发展、营造安全有序的水上交通环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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