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全县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获悉,响水县地方海事处再度荣获“盐城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至此,该处已连续11年获此殊荣。

多年来,响水县地方海事处始终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密切联系海事工作实际,突出自身特点特色,不断深化文明创建工作内涵,努力构建精神文明建设长效机制,推进各类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在各类创建工作中,全处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记使命,忠实履职,在切实维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稳定的同时,以海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为主要力量的海事队伍,积极主动投入到水源清洁、环境卫生整治、村居结对共建、“道德讲堂”进船头、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海事爱心妈妈”以及学习雷锋、文明餐桌行动等社会公益活动中,大力倡导公益理念,弘扬社会文明新风,用实际行动彰显了海事队伍担当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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