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

交通运输部编制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和验收评价指南

本报讯(全媒记者 张龑)近日,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制了《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指南》(简称《预评价指南》)《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指南》(简称《验收评价指南》),进一步落实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指导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评价指南》规定了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的基本要求、前期准备、危险因素辨识与分析、建设方案安全评价、事故危险性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评价结论等相关要求,以规范指导安全评价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预评价工作。其中,明确安全预评价的程序包括前期准备,辨识与分析危险因素,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做出安全预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等。

《验收评价指南》规定了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的基本要求、前期准备、危险因素辨识与分析、安全技术状况评价、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评价、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评价、事故危险性评价、隐患整改意见及安全对策措施、评价结论等相关要求,以规范指导安全评价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验收评价工作。其中,明确安全验收评价的程序包括前期准备,辨识与分析危险因素,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做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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