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运期间,汕头海事局根据上级有关部署,扎实做好春运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一是及早印发和实施了春运工作方案,设定“两会”特别防护期,强化部署,落实责任。二是局领导带队开展辖区春运工作督查,持续加压,确保春运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三是春运前对所有渡船“体检”,促成汕头市政府召开全市桥梁防碰撞和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发力整治京北渡安全隐患,确保渡运安全。深入开展中小型船舶专项整治、“内河参海”整治和超载治理,抓好危险品船舶安全检查,防范事故发生。四是开展海上海上24小时巡航值守,会同“海巡31”开展粤东联合巡航。扎实开展鳗苗汛期通航秩序整治和防范船碰桥行动,维护良好通航秩序。五是加强对广澳港建设等重点工程的现场检查,加强春节停工船舶和节后复工船舶的检查,确保施工安全和通航安全。六是加强航运公司安全检查,实行“一对一”联系制,督促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管理,把好源头管理关。七是开辟电煤运输绿色通道,落实口岸联合登临检查机制,提高通关效率。八是加强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妥善处理了“盈洋”轮船员受伤等事故险情。九是多手段开展春运安全宣传,借助汕头电视台曝光违法行为,营造浓厚氛围。

期间辖区共发送旅客67万余人次,派出执法人员2400余人次、船艇342艘次,巡航1300余小时、2.1万余公里,发放宣传品790份,外部媒体报道316篇,效果良好。(汕头海事局龚松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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