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海事局大窑湾海事处与大窑湾检验检疫局通过“三互”合作,联合查处一起有机毒性货物瞒报案件,有力保障了“两会”期间大连口岸的安全与稳定。

受大连周边港口危险品运输政策调整的影响,近期,大连港危险品业务量呈猛增趋势。为切实保障“两会”期间大连口岸危险品运输“危而不险”,大窑湾海事处与大窑湾检验检疫局密切合作,联手打击海运危险品谎报瞒报的违法行为。3月14日,大窑湾海事处接到大窑湾检验检疫局通报,称一票以普通货物申报、报检名称为乙二醇单丁醚的货物存在危险品瞒报的重大嫌疑。双方通过“三互”合作立即安排现场查验,经联合研判,该货物系乙二醇单丁醚,共四桶,达718.4公斤,属于6.1类有机毒性危险货物,吸入会抑制中枢神经系统,高浓度可能造成头痛乃至造成意识丧失甚至死亡。现场查验中,该货物圆桶的外壁已有明显变形,一旦泄露,后果不堪设想。

该货物以普通货物方式运输,对船舶安全,港区作业和人员健康带来严重威胁。本案中,货物所有人、代理人和承运人均涉嫌未向海事部门按危险品申报,未在集装箱外部和货物包装上粘贴相关危险性标志标记,也未向检验检疫机构以危险化学品如实申报,已构成危险品瞒报行为。经合力侦破,涉案企业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正在按照相关程序接受处理。

此次案件是大连海事、检验检疫通过“三互”平台联合查获的首次重大案件。双方在基层“执法互助、信息互换、监管互认”领域进行过大量有益尝试,互相补强,目前大连口岸危险品安全联合防控的局面初步形成,有力震慑了辖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大连海事、检验检疫将继续携手推进危险品监管与联防联控工作,严厉打击危险品谎报瞒报行为,服务好地方营商环境建设和辽宁自贸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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