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和落实新时代渡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新要求,借鉴江苏海事局运用“空管”方法管理渡船的思路,长江海事局已对《长江海事局渡船“116”长效管理机制(2014)》进行了修订。按照安庆海事局的有关通知要求,东流处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长江海事局渡船“116”长效管理机制(2018)》宣贯培训。

2018年3月19日上午,东流处周自勤副处长、业务办王新安主任、东流港大队当班队长胡正意与当班执法人员一道集中学习了新版渡船“116”长效管理机制。周自勤副处长对新版“116”长效管理机制中新修改的内容进行了强调,要求下一步要按照新版渡船“116”长效管理机制提出的新的要求开展好渡船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渡运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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