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江苏省盐城市地方海事局为期一年的中小型船舶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各地地方海事部门对辖区每家航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对到港船舶的检查以现场监督为主、安全检查为辅,严格按照船舶监督选船标准时间窗口开展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航运公司,及时督促整改,对存在问题的船员,依法采取罚款、扣分、扣留或吊销船员适任证书;对列入重点跟踪船舶,按规定予以处理。

这次专项整治的对象为盐城地方海事系统监管的航运公司,重点盯紧船舶、船员、航运公司三个环节。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航运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找出一批质量差的船舶,通报一批管理差的公司,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水上交通事故隐患,约谈一批问题企业,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公司和船舶;总结经验,完善规定,有效管控重大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最终达到减少水上交通事故、服务航运业安全健康发展、营造安全有序的水上交通环境的目的。

整治期间,该局核查新建船舶建造检验和营运船舶定期检验执行情况;船舶开航前自查情况;船舶法定证书符合情况;船舶实际航区与证书符合情况;船舶关键性设备的维护保养及使用情况;船舶进出港报告和办理进出港手续情况;船舶客货载运及系固绑扎情况;船舶AIS设备的安装配备、证书持有、信息录入情况;船舶VITS安装和使用情况;船舶消防救生设备配备情况;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或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船舶遵守航行、停泊、作业情况;船舶应急演习演练记录情况等。

该局还核查船舶配员及船员证书符合情况,船员值班规则执行情况,船员服务资历真实性情况,船员应急演练和应变能力情况,船员对安全管理体系或安全和防污染管理制度的熟悉及执行情况,船员对航线、航行计划及避碰规则的熟悉情况等;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公示、教育培训及考核情况,公司岸基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及履职情况,公司主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兼职情况,公司对船舶的岸基支持、技术指导及登轮检查情况,公司对船舶动态、航行区域的监控情况,公司对船员的聘任、培训、考核情况,公司对船舶配员、所载货物的掌控情况,公司应急训练和演习情况,公司是否存在“代而不管”或“让代不让管”的情况。

(赵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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