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事局11日通报,福州海事局对造成污染事故的新加坡籍散货船船方处以84万元罚款,该起处罚是福州海事局史上最大金额罚单。

2016年12月5日,某新加坡籍散货船在靠泊福州罗源华东船厂码头期间,因供受油作业过程中未遵守相关相关规程,导致约40.426吨重油从该轮油舱透气孔溢出并泄漏入海,造成附近水域污染,构成一般等级污染事故。

经过海事管理机构事故调查认定,该起污染事故是人为过失造成的操作性污染事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为420万元。其行为违反了《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最终福州海事局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予船方事故直接损失20%、即84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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