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多部门联合行动 共治违法载运固废行为
4月10日上午,南通地方海事局接到南通船闸通报,在南通船闸下游引航道发现一艘疑似载运固体废物的运输船舶。接报后,海事人员迅速出动,与航道部门联合展开检查。
经现场检查,涉事船舶为“顺航货598”,本航次由无锡载运工程净土800吨驶往启东。由于该船无法提供环保部门同意接收的证明文件,海事人员第一时间对该船实施了滞留,并按照《长江流域南通段污染环境违法犯罪集中打击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抄告环保和公安部门。截止10日晚8点,经环保部门现场检测,初步排除该船载运工程净土为固体废物嫌疑,海事部门解除了对该船的滞留。
自《长江流域南通段污染环境违法犯罪集中打击整治行动方案》(通公局[2018]9号)下发以来,南通市地方海事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重点加强了对辖区内通江口门、界河水域及船舶流量小监管可能存在盲区水域的巡航力度,对辖区内运输船舶,尤其是封舱船舶或货物有异味的船舶强化现场开舱检查。对疑似违法转移固体废物的船舶且不能提供环保部门同意接收证明文件的,第一时间予以滞留并通报环保、公安等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